面向21世纪的中国经济学
刘诗白
2005, 6(1): 4-16.
文化品作为商品和商品性文化生产,是发达市场经济的大趋势和客观规律。与一般物质商品不同,用来进行市场交换的文化商品,既具有一般的商品使用价值的性质,又具有社会意识形态的性质,是一个经济物品与社会意识的二重物。作为文化品的商品的有用性和使用价值,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体现和存在于其特定的产品体中。文化品的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要的性质和程度,以及文化品拥有的满足购买者需要的有用性和使用价值,决定于产品反映现实生活的紧密度和深度。多样性与变易性是文化品使用价值的基本特征,文化品的价值性具有下述特征:内在价值性;高价值性。文化生产劳动的高熟练、高强度的性质,决定了文化产品中抽象人类劳动含量高,这是文化产品具有高内在价值的根本原因。文化市场存在文化名品市值畸高现象,不应将文化名品市值畸高简单地归结为文化精神生产劳动的高熟练性,完全归之于由于高级文化劳动力的学习、培养费用昂贵。要分析文化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的市场机制。文化名品价格是有内在价值实体的垄断价格,文化生产垄断是商品性文化生产的特征。文化、艺术原产品则由于其不可复制性,它在占有者手中是独一无二的,在市场上长期保持着垄断性和以垄断价格出售。一旦社会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发展阶段,通常会出现文化有效需求的快速增长,文化精品稀缺和产品市场价格大大超过内在价值,即“市值畸高”将成为文化市场的常规。